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00号)要求,按照评选范围、条件、程序等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选的程序,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窗口等12个窗口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推荐对象,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哈力木热提江·尔肯等6名同志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
一、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窗口;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便民服务中心;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受理大厅;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一站式”服务大厅;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服务窗口;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办公室;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江巴孜乡劳动保障所。
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哈力木热提江·尔肯;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张举杰;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办事处王红岩;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张卫东;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征缴科马依热·阿里木;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马金蓉。
对上述拟推荐对象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991-3689632、3689893。
2019年10月14日